台灣人的法律素養實在低到不行. 我記得國高中的公民課都有教過, 可惜這堂課的課本還夾雜了政治宣傳, 聯考又不考, 所以在這種死板的科舉制度下也就將平均公民素質拉低了.
幾個例子. 剛剛又在mobile01上面看到有人在講街頭攝影的問題, 原PO說是老婆被照不爽叫警察. 上面鄉民七嘴八舌, 但是真的在法律上站得住腳得僅有寥寥數個, 而且還要被其他鄉民以自以為是的道德感圍攻. 真慘! 連法律跟道德的分別都搞不清楚的社會, 難怪私刑不斷, 又這樣容易被國民黨操弄. 國民黨只要搞個假清高的政治偶像就夠了, 誰理你台灣人的死活?
阿扁的案子也是一例, 明明法院上講的是法, 鄉民們卻老是以無知的道德標準來看這件事. 所以民調上多數人莫不要阿扁罪該萬死, 卻無視他正被違憲且遭行政權強姦的司法與濫用的自由心證所迫害. 犯人也有人權這件事在台灣幾乎是沒有人懂, 也難怪電視台播出的嫌犯都是要被動私刑.
不過想想也難怪, 中華民國憲法這堂課幾乎也都是政治宣傳, 什麼因種出什麼果, 也就不足為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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