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9月13日 星期日

台灣人的法律素養

台灣人的法律素養實在低到不行. 我記得國高中的公民課都有教過, 可惜這堂課的課本還夾雜了政治宣傳, 聯考又不考, 所以在這種死板的科舉制度下也就將平均公民素質拉低了.

幾個例子. 剛剛又在mobile01上面看到有人在講街頭攝影的問題, 原PO說是老婆被照不爽叫警察. 上面鄉民七嘴八舌, 但是真的在法律上站得住腳得僅有寥寥數個, 而且還要被其他鄉民以自以為是的道德感圍攻. 真慘! 連法律跟道德的分別都搞不清楚的社會, 難怪私刑不斷, 又這樣容易被國民黨操弄. 國民黨只要搞個假清高的政治偶像就夠了, 誰理你台灣人的死活?

阿扁的案子也是一例, 明明法院上講的是法, 鄉民們卻老是以無知的道德標準來看這件事. 所以民調上多數人莫不要阿扁罪該萬死, 卻無視他正被違憲且遭行政權強姦的司法與濫用的自由心證所迫害. 犯人也有人權這件事在台灣幾乎是沒有人懂, 也難怪電視台播出的嫌犯都是要被動私刑.

不過想想也難怪, 中華民國憲法這堂課幾乎也都是政治宣傳, 什麼因種出什麼果, 也就不足為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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